四圍者,不可四周密閉。
對於那些四周都有筆畫包圍的字,不能將四周寫得過於緊密閉塞。
~剛健的骨骼,嚴謹法度下催生的極致均衡之美~
對於那些四周都有筆畫包圍的字,不能將四周寫得過於緊密閉塞。
對於上面包住下面的字(如「問」、「内」),內部的筆畫應該寫得稍微向上收縮。
對於下面包住上面的字(如「幽」、「函」),內部的筆畫可以向上高聳。
對於左面包住右邊的字(如「區」、「匡」),內部的筆畫不應該向外伸展。
對於左上方半包圍的字(如「廳」、「房」),內部的橫畫不應該寫得太長。
對於左下方半包圍的字(如「建」、「延」),內部的筆畫應該向上挺拔。
對於右上方半包圍的字(如「旬」或「可」、「奇」這類右上角有空間的字),內部的筆畫可以根據字形需要伸長或縮短。
對於有「寶蓋頭」這類上部覆蓋結構的字(如「寶」、「安」),下面的所有筆畫都應該安排在寶蓋頭的下方。
對於有「王字旁」、「皿字底」這類下部承載結構的字(如「皇」、「盤」),上面的所有筆畫都應該放置在底部結構的上方。
對於需要向左邊讓出空間的字,左邊的筆畫或部件應該略微上揚,右邊的則略微低垂。
對於需要向右邊讓出空間的字,右邊的筆畫或部件應該伸展,左邊的則收縮。
對於有長橫作為主要支撐的字(如「士」、「天」),中間的橫畫應該寫得長一些。
對於有長豎作為主要支撐的字(如「中」、「木」),中間的豎畫應該寫得筆直。
對於左右兩邊都有相對平齊筆畫的字,左右兩邊的筆畫和空間分布應該均勻。
對於左邊佔據主要位置或比重較大的字,左邊寫得稍微大一些也無妨。
對於右邊佔據主要位置或比重較大的字,右邊寫得稍微豐滿一些也無妨。
對於上部佔據字形主要空間的字,允許其上部寫得寬闊。
對於下部佔據字形主要空間的字,任由其下部寫得寬闊。
對於左右兩邊都佔據主要空間的字(如左右結構且兩邊都比較豐滿),中間的筆畫或部件應該謙讓、收斂。
對於中間部分佔據主要空間的字(如「州」、「泰」),中間的筆畫或部件可以獨自雄壯舒展。
運用「戈」字或類似帶有長斜鉤的字(如「弋」、「戊」),其主體筆畫不應該寫得彎曲短促。
運用「戈」字或類似帶有長斜鉤的字,其筆勢不能寫得過於筆直、僵硬或過長(需有韌性弧度)。
當字的橫畫較長而豎畫較短時,撇畫和捺畫應該寫得舒展開闊。
當字的橫畫較長而豎畫較短時,撇畫和捺畫應該寫得收縮。
當字中橫畫較短而撇畫較長時,橫畫寫得極短亦可,撇畫寫得極長亦佳。
當字中橫畫較長而撇畫較短時,橫畫寫得極長亦可,撇畫寫得極短亦佳。
在上下結構的字中,如果上下都有橫畫或類似筆畫,上面的應該短,下面的應該長。
在左右結構的字中,如果左右兩邊都有豎畫或類似筆畫,左邊的豎畫應該收斂,右邊的豎畫應該舒展。
對於橫畫重複出現的字,應該讓這些橫畫像魚鱗或羽毛那樣高低長短不一,錯落有致,以避免呆板。
對於豎畫重複出現的字,應該像竹節一樣,每段都有變化,使其生動活潑。
對於點畫重複出現的字,應該讓這些點畫有俯、仰、相向、相背的變化,以追求字形靈動。
對於由三個部件合起來的字(如「彭」、「衡」),中間的部件務必要寫得端正。
對於分為上下兩段的字,上下兩部分應該大致平分空間,但在中間連接處應注意筆畫的提按變化。
對於由三個部分連接起來的字(如「春」、「泰」),首尾的伸展和中間的收縮之間要保持均勻和諧。
如果字的左邊偏旁筆畫較少或較小(如「峰」、「峻」的「山」),應該讓它的頂部與右邊部件的頂部對齊。
如果字的右邊部件筆畫較少或較小(如「和」、「知」的「口」),應該讓它的底部與左邊部件的底部對齊。
對於左右結構中,左右兩部分都是同一個偏旁(如「林」、「兢」),外側的筆畫可以舒展,內側則應收縮謙讓。
對於上下堆疊的字(如「昌」、「品」),應該在空間安排中尋求形態的微差與變化。
對於四個相同部件堆疊的字(如「㗊」、「燚」),四個部分要保持對稱,分開而又不鬆散,疏密要恰當。
對於四周方正的字(如「口」、「日」),其上部的兩角應該平齊,下部的兩腳也應該對齊。
對於平直的橫畫(勒),不應該寫得歪斜,歪斜了就失去了莊重的儀態。
對於傾斜的橫畫,不應該寫得過於平直,否則會失去筆勢的動感。
對於左邊是撇畫、右邊是豎畫的字(如「伊」、「付」),左邊的撇畫應該收縮,右邊的豎畫應該垂下。
對於左邊是豎畫、右邊是撇畫的字(如「仆」、「仁」),左邊的豎畫應該收斂,右邊的撇畫應該放開。
對於字中出現多處捺畫的字,應該讓捺畫有伸展與收縮的變化,不可雷同。
對於有長捺的字(如「之」、「文」),一定要做到起筆藏鋒緊湊、收筆按重後有力回收。
運用長戈畫的字(如「戈」、「戊」),最忌諱筆力虛弱或筆身不當彎曲。
橫向的戈畫(如「思」、「念」的下部心底),不宜寫得太直,帶有適度弧度更有韌性。
伸展的鉤畫,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種向內「抱持」、環衛中心的姿態。
對於承接上面筆畫的「乂」形結構(如「父」、「爻」),交會點寫在正中間最為理想。
對於彎曲的鉤畫(如「子」、「了」),其姿態應該稍微收縮、內斂才合適。
運用「馬」字下方的拿鉤筆法,其鉤尖的指向應該朝向底部四點的中間。
對於上下都有鉤畫的字,下面的鉤畫應該寫得明顯,上面的則應該收斂隱藏。
對於有下俯和上仰鉤挑的字,下俯的鉤要收縮,上仰的鉤則要伸展。
對於重複的豎畫或橫畫,應根據結構需要,有的用挑筆出鋒,有的用駐筆回鋒。
對於頂部平齊的字(如「三」、「王」),所有筆畫的頂端應該保持齊平。
對於底部平齊的字(如「一」、「土」),所有筆畫的底部應該保持對齊。
對於重複出現的轉折筆畫(腕),應該寫得彎曲而有勁道。
對於橫向的轉折或連接處,以圓潤流暢為貴。
長的豎撇(如「月」的左撇),最忌諱寫得像老鼠尾巴一樣尖細弱無力。
連續出現的撇畫(如「彡」),最忌諱寫得像一排牙齒一樣呆板、等長。
運用三個撇畫的字(如「參」),下面撇畫的起筆處應對準上面撇畫的腹部。
運用兩個點畫的字,點與點之間必須氣脈相通,互相呼應。
運用三個點畫的字(如「氵」),最下面點的挑筆鋒芒應與上點的收筆處呼應。
連續排列的点畫,每一點都要注重形態變化,不能寫得像棋子一樣死板雷同。
筆畫即使呈左右對稱之勢,也要做到筆觸雖然斷開,但筆意氣勢相連。
如果豎畫將字從中間分開,分開的部分仍要保持端正垂直。
「卜」字的豎畫應該寫得垂直不偏,並與上方部件的中縫相對。
「土」字的豎畫應保持端正,與下方的結構對齊。
對於筆畫密集的字,應該精心安排空間,避免寫得擁擠雜亂。
對於筆畫稀疏的字,每一筆都應該寫得豐滿、勁挺,不顯空洞。
對於筆畫交叉複雜的字,貴在互相穿插避讓,最忌諱紛亂無章。
筆畫的排列安排,應該像工匠雕刻器物一樣精細準確才算好。
應該寫成「懸針」豎的地方若寫成了「垂露」豎,字就會失去神韻。
應該寫成「垂露」豎的地方若寫成了「懸針」豎,字就會顯得軟弱無力。
即使字的態勢適合傾斜(如「戈」),但全字的重心(字心)必須端正。
即使字形本身就是端正的,其內在的骨力也必須堅實強韌。
對於筆畫偏瘦的字,它的形體不宜寫得太短。
對於筆畫偏豐腴的字,它的形體不要寫得顯得臃腫。
對於字形本身較矮的字,用筆可以稍微粗壯一些以壯氣勢。
對於字形較小的字,筆畫的疏密分布更應該均勻協調。
對於「寶蓋頭」下方的結構,撇畫和捺畫的張力與長度應該均衡。
因應下部的態勢,使左右兩邊的結構達成視覺上的平衡。
左右結構的部件應該互相朝向中心,彼此謙讓空間。
左右部件相背的字(如「北」),雖姿態向外,但神采仍需相互關照。
筆畫間距較寬的字,各部分的遠近比例應該均勻。
筆畫間距較窄的字,點畫與線條的排佈更要調和勻稱。
當橫畫很長而撇畫很短時,右側通常不適合再使用大捺,以免失去平衡。
寶蓋頭的鉤畫,寫得像鳥兒低頭看著自己的胸部那樣圓勁內斂,最為精妙。
字末尾的鉤畫可以稍微帶點拖筆,使其產生引向下一筆的氣勢。
帶有「卩」偏旁的字,其位置可與左側部件頂端齊平,或與左側中間對齊。
右「阝」(邑)應該寫得舒展。
左「阝」(阜)則應該收斂以讓右。
對於「木」字結構,左邊的撇畫可以舒展,右邊的捺則應縮寫為點以求變化。
豎心旁的寫法,左點應略下垂,右點則採用橫或斜的形式。
寫「豕」字(如「象」)時,中間的彎鉤要長且有環抱之勢,右邊的撇捺則要收斂。
單人旁的豎畫,起筆應對準撇畫中間的腹部。
雙人旁的第二撇起於第一撇中部,豎畫則起於第二撇中部。
對於豎彎鉤,其垂直的部分應該寫得挺拔修長。
草字頭的橫畫要對稱,左右兩小豎則應帶有撇與捺的姿態。